从事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可以是依法注册成立的分公司、收购门市部等分支机构, 但不包括从事废旧物资收购、销售的个人和个体工商户。否则, 不能享受先征后返还的增值税优惠。
由于《增值税暂行条例》中规定只对符合条件的经营废旧物资的商业企业增值税先征后返还, 而且还不包括该环节从事废旧物资收购销售的个人和个体工商户。
以废旧物资作为原材料的工业生产企业不允许经营废旧物资, 不能享受废旧物资先征后返还的增值税优惠政策。其只有取得购入废旧物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认证相符的情况下, 才能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以废旧物资作为原材料的工业企业如果自行从个人和个体工商户收购废旧物资, 则不能享受增值税的优惠政策。虽然, 以废旧物资作为原材料的工业生产企业不允许经营废旧物资, 不能直接享受废旧物资先征后返还的优惠政策。
《增值税暂行条例》对经营废旧物资的增值税税收政策的规定, 却给了以废旧物资作为原材料的工业生产企业进行废旧物资业务增值税税收筹划的空间。使这类工业企业可以充分利用国家的增值税优惠政策, 进行恰当的合理的税收筹划, 以达到达到减税或解除税负的目的。如何进行该项业务的税收筹划呢?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由于《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 对从事废旧物资回收销售的经营单位实行增值税先征后返还, 所以, 对以废旧物资作为原材料的工业企业, 应该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 单独设立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及仓储场地, 会计核算健全, 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专门从事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业务的单位。
废旧物资增值税筹划,收购分公司或者收购门市部 (二级法人) 。但应该注意的是, 按照税法规定, 以废旧物资作为原材料的工业企业只有取得购入废旧物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认证相符的情况下, 才能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回收企业下设的只能是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废旧物资收购经营企业。不能设立从事废旧物资收购经营的小规模纳税人, 更不能设立个体工商户。
废旧物资增值税筹划,不必单独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废旧物资收购经营企业, 因为, 单独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废旧物资收购企业, 要取得独立法人的工商营业执照, 必须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验资报告, 而验资又必须要具有资质的会计中介机构如: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资, 这会增加企业的验资费用的开支。
因此, 以废旧物资为原材料的工业生产企业, 应该设立符合条件的专门从事废旧物资收购经营的独立核算的收购分公司或者收购门市部 (二级法人) , 并且申请为一般纳税人。这样既可以使企业享受国家的废旧物资先征后返还和增值税税收优惠抵扣政策, 又不增加工业生产企业新设立下属企业的有关验资等方面的支出, 能够有效、合理、合法的达到减税的目的。
只有回收经营单位在废旧物资收购业务中同时符合以上要求, 才能享受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企业先征后返还的增值税优惠政策。工业企业也才能根据下属的废旧物资收购分公司或收购门市部开具的“废旧物资增值税专用发票”, 按照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税款金额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使以废旧物资作为生产原材料的工业企业和其下属的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企业同时享受增值税的税收优惠政策。以减轻企业的税负。